• 梅溪湖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 时间:2017/10/17 作者:市规划局

  • 申请单位:湘江新区规划分局

    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东至西三环,南至桃花岭、北至枫林路、西至黄桥大道,规划用地面积为23.4平方公里。

    2、功能与规模:规划定位为“全国科创新引擎,长沙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9.71公顷,总建筑面积2276万方,净容积率1.15,规划容量人口为24.88万人。

    3、用地布局:建设用地1970.78公顷,非建设用地368.52公顷。居住用地面积535.1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7.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35.2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94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07.3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60%;绿地339.6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24%

    4、道路交通:规划主干路形成“五横六纵”网络格局。五横:枫林路、红枫路、雪松路、梧桐路和梅溪湖西延线;六纵:黄桥大道、月季路、夏鹃路、樱花路、紫荆路和西三环。

    5、公用设施:1)给排水设施。规划1座配水厂(雷锋配水厂),用地面积17.41公顷;1座污水厂(雷锋污水厂),用地面积16.37公顷;1处污水泵站,用地面积0.95公顷。2)电力电信设施。规划1220kv变电站(雷锋变),4110kv公变(东方红变、银华变、石雷变、坪山变),1110kv专变(地铁牵引变);规划1处汇聚机房、2处接入机房、5处邮政所。3)燃气设施。规划1座高压调压站(坪山调压站)、3座加气站。5)环卫设施。规划4处垃圾转运站,总用地面积1.42公顷。6)消防设施。规划5座消防站,总用地面积2.64公顷。

    6、公共服务设施:1)中小学。规划中小学用地100.51公顷,包括高中4所、初中7所、小学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共计中学414班,可容纳中学生20700人,小学480班,可容纳小学生21600人。2)医院。规划医院4处、卫生服务中心4处、医疗与医疗产业混合用地6处,总用地面积60.96公顷。    3)文化设施。规划文化活动设施13处,总用地面积28.52公顷。4)行政办公设施。规划行政办公设施3处,总用地面积6.73公顷。5)体育设施。规划体育设施用地5处,总用地面积14.78公顷。6)社会福利设施。规划社会福利设施5处,总用地面积3.67公顷。

    7、绿地系统规划:规划公园绿地面积327.94公顷,主要包括围绕河湖水系布置的公园、滨水绿地、道路绿地、街头绿地等。规划防护绿地11.73公顷,主要分布在三环线两侧以及黄桥大道互通式立交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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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