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时间:2016/10/12 作者:市规划局

  • 事项名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设定依据:

    一、 规划审批实施“一书三证”行政许可制度,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
    二、规划行政许可的对象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规划行政许可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日)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5124日)

    3、《长沙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政发[2016]1号)
    4、《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

    5、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6、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规定。

    办理流程:程序与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365bet线上注册规划审批申报表;
    建设单位申请报告、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承诺书;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承诺书;
    用地红线、国土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
    发改委立项批复和可研批复或发改委投资备案批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审批单;

    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放线报告单及回执(须经批后管理责任人签字)。

    申请条件:

    规划条件书及规划依据图(审核盖章一年内有效);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复(保障性住房);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筑方案、报建图阶段的技术审查告知书及其要求取得的有关批复、协议、承诺、公示等资料(复印件、原件);
    通过技术审查并编号盖章的建筑报建图13份;

    审图机构技术审查报告;

    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及附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图纸核对章);
    日照分析报告(多点分析图及日照情况统计);
    消防设计专项说明及消防设计责任书(设计院法人须签章、盖设计文件专用章及其骑缝章);
    规划并联审查批复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或批复;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复核表及建筑面积复核表;
    1/500定位红线图3份(电子资料需提供DWG格式文件);

    相关会议纪要、领导批示或签报等其他相关资料;
    经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及市国土局签章的工作联系单(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供);
    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

    (注:复印件均需建设单位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进窗时应携带原件到窗口复核。)
    审批结果及时限

    1.双《工作联系单》(市非税收入管理局1份,市国土资源局1份)(有效期六个月)(进窗时核发);


    2.报建图3套(1份窗口作为存档资料、1份交批后管理部门、1份交建设单位,超过6个月未动工需复核);

    3.已审批的总图一份;

    4.定位红线图3份(1份窗口作为存档资料、1份交批后管理部门、1份交建设单位,审批期间内如有规划调整,应无条件服从);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各1份(凭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签章认可的双工作联系单、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签章认可的公告牌校核意见书领取)(窗口将证复印或扫描1份备查)。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存根》1份(窗口留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一年,到期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办理地点:长沙市河西市政府二办公楼一楼规划局窗口

    办理时间:

    冬季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夏季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表格下载http://ghj.changsha.gov.cn/csup/frmBgxz.aspx

    联系电话: 88665061   88665066

    收费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