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图变更
  • 时间:2016/10/12 作者:市规划局

  • 事项名称:总图变更 

    设定依据:用地、建筑性质发生变化,层数及高度调整,增加或减少栋数等布局形式发生变化。
     
    申请条件:

    情形一:规划条件未变。用地、建筑性质发生变化,层数及高度调整,增加或减少栋数等布局形式发生变化

    办理流程: 


    提供变更图件要求

    新的总平面图三份、原审总平面图、原主要技术指标复核表、已批项目核面表、原日照分析报告。

    按核发总平面图和建筑方案及其之后阶段流程办理,并通过公示、听证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情形二:规划条件中容积率、绿地率、用地性质发生变化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新的总平面图三份、原审总平面图、原主要技术指标复核表、已批项目核面表、原日照分析报告。

    按办理规划条件及其之后阶段办理,并通过公示、听证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注:对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除公共利益需要外,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涉及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提高容积率、降低绿地率、减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办理地点:长沙市河西市政府二办公楼一楼规划局窗口

    办理时间:

    冬季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夏季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表格下载:http://ghj.changsha.gov.cn/csup/frmBgxz.aspx

    联系电话88665060   88665066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