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FD2
  • 时间:2013/11/26 作者: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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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七、二十八条;

    (三)《湖南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

    受理机构

    365bet线上注册开福区分局政务窗口 开福区华夏路156号,84486810

    365bet线上注册岳麓区分局政务窗口 岳麓大道369号岳麓1号办公楼4楼,82285348

    365bet线上注册高新区分局政务窗口 高新区麓谷大道668号,88995220

    决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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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1、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项目

    2、符合村镇规划

    3、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

    4、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申请材料

    (一)在乡、村庄规划区集体土地上进行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申请人持以下资料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湖南省长沙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非本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

    51500勘界图六张、勘界报告四份(勘界图上需村盖章);土地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确需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的,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证明文件;提交申请单位与村组使用土地协议;

    6、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7、利害关系人书面意见和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8、符合规划要求、达到规范深度要求并经审查的建筑报建图三套;

    9、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在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和村庄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确需占用农用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申请人持以下材料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湖南省长沙市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人户籍证明;

    3、确需占用农用地的,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证明文件;

    4、由当地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依据规划及相关规范在实测地形图上标注拟选址位置,签具选址初审意见并盖章;

    5、利害关系人书面意见和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6、符合规划要求、达到规范深度要求并经审查的建筑报建图三套;

    7、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资料。

    办理程序

    分局窗口受理→分局经办人办理→分局主管领导审核→分局局长签发→分局窗口核发

    办理期限

    (一)在乡、村庄规划区集体土地上进行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原则上为15个工作日。

    (二)在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和村庄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确需占用农用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原则上为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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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检查

    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话:88665078

    市规划局监察室(市政府第二办公楼0904房:电话:88666212

    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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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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